第三者保險是什麼?為何車主必需買?了解保障範圍與法例要求
在香港,只要你打算合法駕車上路,「第三者保險」(俗稱「三保」)幾乎是你必須先搞清楚的一份保單。根據《汽車保險(第三者風險)條例》,所有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必須購買最基本的第三者保險,至少為因交通意外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提供 1 億港元的法律責任保障,否則屬違法行為。 不過,不少新手車主對「第三者保險」的理解仍停留在「買咗先,因為係法例要求」,卻忽略了保障範圍的限制、與「全保」的分別、墊底費如何運作,以及非車主、騎電單車或租車人士在甚麼情況下一樣需要留意第三者責任風險。
本文會先由概念入手,解釋甚麼是第三者責任保險,它在法律上如何保護車主,並梳理人身傷亡與財物損毀的最低保障要求;之後再詳細介紹汽車「三保」的實際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,對比「三保」與「全保」在保障深度上的差異,最後提供幾個常見情境(例如撞車、撞欄杆、撞到行人、爆喉漏水連累鄰居等),幫助你判斷自己應該選擇哪一級保障,以及如何避免在最需要賠償時才發現保障不足或有高額墊底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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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麼是「第三者保險」?基本概念與法律框架
從保險角度看,第三者責任保險(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)是一種由受保人(第一方)向保險公司(第二方)購買,以保障因自身疏忽導致「第三者」身體受傷或財物損毀時,其依法須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的保險。
在汽車範疇,《汽車保險(第三者風險)條例》第 4 條規定,所有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車(包括私家車、電單車、輕型貨車等),必須購買至少涵蓋第三者人身傷亡法律責任的保險,否則屬違法行為,車主及駕駛人或面臨罰款、監禁及停牌等嚴重後果。
香港保險業聯會指出,現行法例對第三者人身傷亡訂明的最低法定保額為每宗事故 1 億港元;對第三者財物損毀則沒有法定最低要求,但市場上大部分「三保」或「全保」保單均會提供不少於 200 萬港元的第三者財物損毀保障,以應付撞毀其他車輛、路邊店舖或公共設施的風險。
除了汽車保險外,第三者責任保險亦廣泛存在於家居保險、樓宇公用地方保險及物業管理相關的「第三者風險保險」當中,例如因外牆批盪剝落砸傷路人、樓上漏水浸毀樓下裝修等事件,相關大廈法團或住戶如被追討賠償,便可透過第三者責任保障分散風險。
汽車第三者保險(三保):具體保障甚麼?
Bowtie、MoneyHero、AIG、保險業聯會等資料顯示,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(俗稱「三保」)主要承擔兩大類風險:
- 第三者人身傷亡責任
- 如駕駛途中不慎撞傷行人、單車人士、電單車乘客或其他車輛乘客,導致對方受傷、殘疾甚至死亡,保險公司會按法律責任賠償第三者的醫療費用、收入損失、痛苦及折磨賠償等,直至達到保單上限(一般為每宗事故 1 億港元)。
- 第三者財物損毀責任
- 例如因失控撞毀他人車輛、路邊商店玻璃、欄杆或交通設施,保險公司會為相關維修或重置成本提供賠償,通常投保人可在 200 萬港元或更高的承保上限之間選擇。
除此之外,第三者保險亦會承擔相關法律訴訟費用,例如:
- 聘請律師代表投保人應對第三者訴訟;
- 法庭訟費、專家報告費等合理開支。
然而,車主必須理解:第三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「第三者」,並不包括投保人自己及其座駕的損失;若僅購買「三保」,在自撞、單車意外或雙方責任未明的事故中,本人車輛之維修費用通常須自掏腰包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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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者保險不保甚麼?「三保」的盲點與限制
Kwiksure、AIG 及保險業聯會總結了第三者責任汽車保險的一般不保範圍,主要包括以下幾類:
- 自身車輛損毀:
例如撞欄杆、自炒入石壆或與其他車輛相撞時,就自己汽車的維修或報廢損失,三保一概不會賠償。 - 自身身故或受傷:
包括駕駛人士本人及在某些情況下車內乘客的身體傷害,若沒有額外購買駕駛人意外保障或乘客意外保障,相關醫療或死亡賠償不在「三保」承保之列。 - 車內財物損失及擋風玻璃損毀:
例如意外導致車內個人物品損壞、擋風玻璃破裂等,通常需透過綜合車保(全保)或額外附加保障處理。 - 特定情況下的使用:
若用車作未經申報的商業用途、參與非法賽車、酒後或受藥物影響而駕駛、無牌或無第三者保險下出車等,保險公司可按保單條款拒絕賠償,並可能向駕駛人追討已代為支付的賠款。
理解這些限制,有助車主清楚認識「三保」只是一個「保你唔會因害人而破產」的底線,而非「保晒你架車同你自己」的全方位保障。
「三保 vs 全保」:應該點揀?
AIG、蘇黎世、10Life、MoneyHero 等平台經常以「三保 vs 全保」作為新手車主教育的主題,指出兩者雖然同屬汽車保險,但保障層次及適用情況大不相同。
1. 三保(第三者責任保險)
- 法例強制部分:
至少涵蓋第三者人身傷亡 1 億港元保障; - 市場常見延伸:
附加第三者財物損毀保障(通常 200 萬港元或以上),以及相關法律費用; - 不包括:
自身車輛損毀、駕駛者及車內乘客傷亡、車內財物損失等。
2. 全保(綜合汽車保險)
- 包含三保所有保障,並額外覆蓋:
- 本車因意外、火災、爆竊、惡意損壞等而導致的維修或全損賠償;
- 有時包括擋風玻璃、更換鎖、拖車、緊急道路救援等額外服務;
- 可加購駕駛人及乘客個人意外保障。
- 保費通常較三保高,但對新車或車價較高的車輛而言,能降低意外損毀帶來的財務衝擊。
10Life 及 MoneyHero 建議,新手車主或車價較高的車輛可優先考慮「全保」,待車齡增加或車價大幅貶值後,再按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是否只留三保,以節省保費。
墊底費、保費與「跟車定跟人」:實務投保要點
1. 墊底費(Excess)如何影響索償?
AIG、10Life 等指出,無論是三保或全保,保單往往設有「墊底費」,即每次索償時投保人須先自付指定金額,餘額才由保險公司賠償。
例如:
- 第三者財物損毀限額為 200 萬港元,墊底費為 5,000 港元;
- 如一次意外需賠償第三者 50,000 港元,投保人需自付 5,000 港元,其餘 45,000 由保險公司支付。
選擇較高墊底費通常可降低保費,但同時代表每次索償時自付部分較大,因此投保前應根據自己可承擔的「一次性損失」水平作出平衡。
2. 第三者保險「跟車定跟人」?
MoneyHero 解釋,在香港,多數汽車第三者保險是「跟車」而非「跟人」,即保障主要針對特定車輛在獲准駕駛情況下所引致的第三者責任,而非純粹保障特定駕駛者在任何車輛上的責任。
- 若你駕駛有保險的自家車,並在保單允許的駕駛人範圍內(例如列名駕駛人或年齡條件),則第三者保險一般會生效;
- 若你替他人駕車或租車,而該車並無有效第三者保險,則有機會出現法律風險,因此使用他人車輛前宜先確認保險安排。
汽車以外的第三者責任:家居、大廈與日常生活風險
OneDegree、FamilyCLIC 及政府建築物管理平台提醒,第三者責任保險並非只存在於汽車領域,家居保險及樓宇公用部分的「第三者風險保險」同樣重要,尤其在高密度的香港城市環境之下。
常見例子包括:
- 家居水管突然爆裂,漏水導致樓下單位天花及家俬損毀,樓下住戶向你追討賠償;
- 單位的鬆脫鋁窗或雜物從高空墮下,擊毀路邊汽車或擊傷途人;
- 大廈外牆石屎剝落砸傷行人,法團被裁定須負部分法律責任並支付巨額賠償。
在這些情境中,家居保險內附帶的第三者責任保障、或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投保的「第三者風險保險」,便可協助支付相關賠償及訴訟費用,避免個別住戶或法團面臨沉重財務壓力。
整體而言,「第三者保險」的真正功能,是在你因疏忽導致他人身亡、受傷或財物損毀時,替你承擔龐大而難以預計的法律賠償,不論是在馬路上開車,還是在家中不慎爆喉漏水,皆然。 對車主來說,「三保」只是法律訂明的最低底線,要不要升級至「全保」、如何設定第三者財物限額及墊底費,則應按車價、駕駛經驗及自身財務承受能力綜合考慮;而對一般住戶及大廈業主而言,適當配置家居及樓宇第三者責任保障,同樣是管理日常風險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(註: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任何保險建議。投保前請詳閱保單條款及產品小冊子,並諮詢持牌保險中介人。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