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保險歷史】世上第一張保單幾時出現?海上貿易和咖啡室都關保險事?
今天提起保險,很多人會聯想到人壽、醫療、危疾、汽車或家居保險,但其實保險的歷史遠比現代商品複雜而悠久。Bowtie 整理《保險叢書:保險概論》指,早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意大利,隨着國際海上貿易興起,商人已經懂得利用契約分散航運風險;而倫敦之所以成為近代保險業中心,竟然與一間名為 Lloyd’s 的咖啡室有關。 若把視線再推前,維基百科及多個保險史料指出:早在古巴比倫、古羅馬時期,商人、公會及宗教團體便已經透過「共同儲備基金」為船貨損失、喪葬開支提供補償,構成保險與人壽保障的雛形。
本文將以時間軸方式,帶你由古代互助制度、地中海及意大利的海上保險,到倫敦咖啡室與火災之後的火險、人壽保險數理基礎,再走到 19 世紀工業革命催生社會保險,以及現代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制度的成形過程。 透過這條歷史脈絡,你會更容易理解:為何今天的保單長得這麼「複雜」、為何人壽保險一定要有精算與生命表、為何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經常並存,以及保險從「賭一把」到「風險管理工具」的角色轉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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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的「保險雛形」:古代互助組織與海上冒險
多個保險史資料指出,保險最早並不是以「公司賣產品」形式出現,而是以互助組織與風險分攤安排的方式存在。
1. 古羅馬的共濟會與喪葬互助
維基百科記載,在古羅馬時代,曾出現名為「Collegia」的共濟性團體,成員按月繳交一定金額,作為共同基金,用於成員死亡時的喪葬支出及其家屬救濟,被視為人壽保險的萌芽。
類似的互助會在漢朝、歐洲中世紀行會(Guild)中亦有出現:同業者組成組織,平日收取會費,當成員遇上疾病、火災或盜竊時,透過基金提供援助。 這些制度雖然沒有精算設計,也沒有明確的保單條款,但已具備「眾人出少少錢,集中成一筆基金,用於某人發生不幸時支援他」的保險核心概念。
2. 海上貿易與「共同海損」概念
在海上貿易方面,大約在公元前 2000 年的地中海地區,已有「共同海損」(general average)的做法:當船舶遇上險情,需拋棄部分貨物以保全船隻及其他貨物,被拋棄貨物的損失會由得以保全的各方共同分攤。
這種「損失分攤」機制,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保險契約,但已體現以契約約定風險分配的精神,對後來海上保險條款的形成有深遠影響。
商業海上保險的誕生:從熱那亞到倫敦
1. 1347 年熱那亞:被視為最早的保險單
多個保險史資料指出,歷史上已知最早的商業保險單之一,是 1347 年 10 月 23 日於意大利熱那亞(Genoa)簽立,為貨船「聖克維拉號」(Santa Clara)由熱那亞前往馬略卡(Mallorca)的航程提供海上保險。
這張保單中,承保人(早期多為富商或銀行家)收取一定保費,承擔船隻在指定航程中因風險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,正式把風險由個別船主轉移到「以收費為代價承擔風險的第三方」,標誌商業保險契約真正出現。
2. 意大利、西班牙、荷蘭、英國:保險法規與行業雛形
隨着 14–16 世紀歐洲海上貿易擴展,由意大利出發的海上保險逐漸傳入西班牙、荷蘭及英國。
重要里程碑包括:
- 1556 年: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制定保險法,被視為保險經紀人制度的開端。
- 1563 年:《安特衛普令》在歐洲廣為採用,規範海上保險契約及爭議解決方式。
- 1601 年:英國伊麗莎白一世頒佈第一部關於海上保險的專門法律,為往後英國保險發展奠下基礎。
這些法規的出現,讓保險不再只是商人之間的個別約定,而是逐漸成為一個有法律框架、專門條款與行業慣例的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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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咖啡室與火災:現代保險業的真正起飛
Bowtie 的文章以輕鬆方式指出,倫敦成為世界保險中心,居然與咖啡室文化有關。
1. Lloyd’s 咖啡室:從商人聚集地到保險市場
17 世紀末,倫敦一家名為 Edward Lloyd’s 的咖啡室成為船主、船長及商人聚集之地,他們在此交換航運消息、談判運輸條款及風險分攤安排。隨時間推移,咖啡室內逐漸形成一套獨特的承保模式:各富商在保險單底部簽名承擔部分風險,這些承保人後來被稱為「Underwriters」,即今天「承保人」一詞的由來。
這家咖啡室的演變最終催生了著名的 Lloyd’s of London —— 一個集合多個承保社團及保險經紀的保險交易市場,對全球海上保險、特殊風險(如名人腿部、體育賽事)承保影響深遠。
2. 1666 年倫敦大火:火災保險的誕生
1666 年倫敦大火焚毀逾萬間房屋,引發對火災風險管理的強烈關注。 不久之後,英國開始出現專門承保火災風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及「火災契約」,居民可透過支付保費,獲得日後火災損失的補償。
火險的出現,標誌着保險從海上貿易走向陸上資產(房屋、商舖)的風險管理,也令保險業逐步滲入一般市民生活。
近代人壽保險與社會保險:從宗教互助到精算科學
1. 人壽保險:從宗教團體互助到生命表計算
安心網及多份壽險概論指出,早期人壽保障主要透過宗教或同業團體互助,例如羅馬宗教組織於成員死亡時提供喪葬費;中世紀行會對會員死亡、疾病或火災提供救濟。
然而,這些安排缺乏嚴謹的風險評估與保費計算,往往因財政壓力而難以長期維持。直到 1762 年,英國倫敦的「衡平保險社」(Equitable Assurance Society)率先採用生命表及精算方法,根據投保人的年齡與健康狀況計算合理保費,被視為現代人壽保險的轉捩點。
自此,人壽保險由「憑感覺定價的互助制度」,進化成「以統計及精算為基礎的商業產品」,也為日後終身壽險、年金、儲蓄壽險等多元化產品打開大門。
2. 工業革命與社會保險:俾斯麥模式的出現
19 世紀工業革命帶來大量工人階層,但工作環境惡劣、工傷及疾病風險高,單靠商業保險與互助組織已難以應付普羅工人需要。
1880 年代,德國首相俾斯麥推動一系列社會保險制度,包括工傷保險、健康保險及養老保險,由國家主導、僱主與僱員共同繳費,目的在於「以一國之力協助弱勢族群對抗經濟風險」,後來被稱為「俾斯麥模式」,成為多個先進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的藍本。
這標誌着保險從純市場行為延伸至公共政策層面,形成今天我們熟悉的勞工保險、社會醫療保險及退休金制度。
20 世紀以降:再保險、監管與全球保險市場
1. 再保險與風險分散
隨着保險市場規模不斷擴大,單一保險公司難以獨力承受巨災或大量保單組合的風險,於是再保險制度應運而生。史料指出,1846 年在德國科隆成立了世界第一家專門再保險公司,使原保險公司得以把部分風險轉移至再保險人,從而穩定整個保險市場的承保能力。
再保險的存在,是今日保險公司能承保龐大壽險及巨災風險(如颱風、地震、颶風)的重要基礎。
2. 監管制度與消費者保障
20 世紀,各國陸續建立保險監管機構及相關法規,規範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、產品設計、銷售行為及資訊披露,以保障投保人利益。
例如:
- 對保險公司資本充足及準備金提存的要求;
- 對中介人執照、賣點及費用披露的規範;
- 對保單條款(如不可異議條款、冷靜期、退保價值)的標準化。
這些制度的建立,令保險業從過往較「賭博色彩」的投機契約,變成今天較受信賴、以長期風險管理為本的金融服務產業。
總結:從古代互助到現代風險管理工具
回顧整條歷史脈絡,我們可以看到保險由幾個核心階段逐步演進:
- 雛形期:古代共濟會、行會與宗教團體,以互助基金形式對應喪葬與災害;
- 商業化萌芽:地中海及意大利海上貿易催生商業保險契約,1347 年熱那亞保單及其後各國保險法規建立行業基礎;
- 現代保險起飛:倫敦 Lloyd’s 咖啡室演變為全球保險市場,倫敦大火後火險興起,人壽保險引入精算與生命表;
- 社會保險與再保險:工業革命帶來社會保險制度,再保險公司出現以分散大型風險;
- 當代發展:保險滲入各個生活領域,並透過嚴謹監管與全球資本市場成為現代金融體系重要一環。
理解這條歷史線索,有助我們在面對各式各樣的保險產品時,不只看作「一張保單」,而是看見背後如何把「群體分擔風險」的古老概念,發展成今天結合理財、保障與社會政策的複雜制度。
(註: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任何保險建議。投保前請詳閱保單條款及產品小冊子,並諮詢持牌保險中介人。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