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失業救濟金2026】香港5大救濟金申請方法、條件、金額全面睇(附常見問題)
香港現時並沒有全民強制性的「失業保險金」制度。失業或遭遇突發經濟困難的人士,可透過政府社會福利、在職支援及慈善應急基金等 5 大主要渠道申請財政援助。
香港 5 大失業津貼 / 救濟金總覽表
| 計劃名稱 | 主辦機構/部門 | 援助性質 | 最高支援金額 | 申請門檻關鍵 |
| 公益金及時雨基金 | 香港公益金 | 一次性突發應急金 | HK$3,000 – $13,000 | 遭遇突發失業/家庭變故,須經註冊社工轉介 |
| 保良局扶弱基金 | 保良局 | 一次性應急援助 | 最高 HK$6,000 | 遭遇突變或失業,通過資產審查,須社工轉介 |
|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 | 社會福利署 | 每月長期基本生活保障 | 基本金 HK$3,055/月起 + 房租等特別津貼 | 通過資產及入息審查,健全失業人士須參加自力更生計劃 |
| 在職家庭津貼(職津) | 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 | 每月在職/就業不足支援 | 住戶津貼最高 HK$1,610/月 + 兒童津貼 | 轉為兼職/散工但仍有工時,符合工時及入息審查 |
| 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 | 勞工處 | 重返職場獎勵金 | 最高 HK$20,000(分兩期) | 年滿 40 歲或以上、連續 3 個月無獲酬工作,重投職場滿 6/12 個月 |
5 大失業救濟金詳細申請條件、金額及方法
1. 公益金及時雨基金(一次性應急資助)
及時雨基金為身陷突發困境的個人或家庭提供迅速的短期過渡援助。
- 援助金額:每宗成功申請獲發約 HK$3,000 至 HK$13,000(按個別個案實際情況審批)。
- 申請條件:
- 香港居民且年滿 18 歲。
- 因失業、重病、家庭支柱突發意外,或正等候其他資助批核期間陷入短期經濟困難。
- 申請時未獲其他政府或慈善基金的同類援助。
- 成功獲批人士及其同住家人在 6 個月內不可重複申請。
- 香港居民且年滿 18 歲。
- 申請方法:不接受個人直接遞交。申請人須向公益金指定的合作社福機構(全港設有 80 多個批核中心)尋求協助,由註冊社工進行評估並代為轉介遞交。
2. 保良局扶弱基金(突發困難應急金)
為遭遇突變、工傷、疾病或失業導致突如其來經濟壓力的家庭提供短暫經濟援助。
- 援助金額:每宗批款上限為 HK$6,000。
- 申請條件:
- 須為香港居民(個人或家庭戶)。
- 須通過經濟審查(參考公屋入息上限減 20% 及綜援資產上限加 20%)。
- 毎名受惠人士於 3 年內只可獲一次基金援助。
- 須為香港居民(個人或家庭戶)。
- 申請方法:不接受個人自行遞交。必須由保良局服務單位、社會福利署或醫院管理局的註冊社工評估後填表轉介。
3. 社會福利署: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(綜援 — 失業類別)
香港底線的安全網,為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每月基本生活保障。
- 援助金額:
- 單身健全成人標準金額:每月 HK$3,055。
- 特別津貼:另設有租金津貼(單人住戶每月最高 HK$2,555)、水費及排污費津貼等。
- 單身健全成人標準金額:每月 HK$3,055。
- 申請條件:
- 取得香港居民身份滿一年,且申請日前一年內在港居住滿一年。
- 經濟審查:通過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(單身健全成人資產上限為 HK$37,000)。
- 自力更生要求:15 至 59 歲身體健全的失業人士,必須參加社署「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」(包括定期參與無薪工作及積極尋找全職工作)。
- 取得香港居民身份滿一年,且申請日前一年內在港居住滿一年。
- 申請方法:可親身前往住址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,或透過電話、郵遞、網上表格提交申請,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與家訪核實。
4.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:在職家庭津貼(職津)
適用於失業後轉為兼職、散工,或遭扣減工時但仍有一定工作時數的就業不足住戶。
- 援助金額:
- 住戶津貼:按工時分為基本(全額 HK$1,150/月)、中額(全額 HK$1,380/月)及高額(全額 HK$1,610/月)。
- 兒童津貼:每名合資格兒童每月全額 HK$1,610。
- 住戶津貼:按工時分為基本(全額 HK$1,150/月)、中額(全額 HK$1,380/月)及高額(全額 HK$1,610/月)。
- 申請條件:
- 工時要求:非單親住戶每月總工時達 144 小時或以上;單親住戶每月總工時達 36 小時或以上。
- 通過住戶每月入息及資產限額審查(如 1 人住戶全額入息上限為 HK$12,500,資產上限 HK$295,000)。
- 工時要求:非單親住戶每月總工時達 144 小時或以上;單親住戶每月總工時達 36 小時或以上。
- 申請方法:每 6 個月申請一次。可透過「職津網上服務」遞交,或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郵寄至職津辦。
5. 勞工處: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(重投職場獎勵)
鼓勵中高齡失業人士重返職場,並非在失業期即時派錢,而是在重新就業並完成指定工作期後發放。
- 援助金額:最高 HK$20,000(分兩期發放)。
- 第一期:連續完成 6 個月全職工作,獲最高 HK$10,000(兼職半額)。
- 第二期:連續完成 12 個月全職工作,再獲最高 HK$10,000(兼職半額)。
- 第一期:連續完成 6 個月全職工作,獲最高 HK$10,000(兼職半額)。
- 申請條件:
- 年滿 40 歲或以上且可在港合法受僱。
- 參加計劃前連續 3 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。
- 年滿 40 歲或以上且可在港合法受僱。
- 申請流程:
- 先登記:經計劃網頁登記參加。
- 申報就業:成功就業後 1 個月內 向勞工處申報。
- 申請津貼:連續工作滿 6 個月及 12 個月後(完成後 2 個月內)遞交津貼申請。
- 先登記:經計劃網頁登記參加。
失業救濟金常見問題(FAQs)
Q1:香港現時有沒有「一筆過 $10,000」或「$7,500」的失業救濟金?
沒有。 疫情期間推出的「臨時失業支援計劃」(一筆過 HK$10,000)及行業性津貼早已截止申請且未有重推。現時坊間提及的 HK$10,000,是指勞工處「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」下,40 歲或以上人士重投職場工作滿 6 個月後獲得的就業獎勵金。
Q2:因突然失業,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(MPF)周轉嗎?
不可以。 根據積金局法例,「單純失業」並不是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法定理由。以虛假聲明(如假冒永久離港)提早提取強積金屬於違法行為,會被刑事檢控。
Q3:完全沒有工作,可以申請「在職家庭津貼(職津)」嗎?
不可以。 職津是以住戶的「工作時數」為批核基礎(非單親住戶每月至少工作 144 小時)。若完全失業且沒有任何工時,並不符合職津資格,應考慮轉為申請慈善應急基金或社署綜援。
Q4:公益金及時雨基金或保良局扶弱基金可以自行上網填表申請嗎?
不可以。 這兩項慈善基金均不接受個人自行遞交。申請人必須先前往附近的社福中心、社會福利署或公立醫院,尋求註冊社工協助評估及轉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