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者生活津貼可以轉移資產給家人或子女?即睇官方回覆及討論區意見!
長者生活津貼(長生津)設有嚴格入息及資產審查,不少長者或子女都會問:「可唔可以先將資產轉去仔女名,再申請?」。社會福利署在官方常見問題中已明言,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自己及配偶的資產,如刻意轉移或隱瞞資產,有機會被視為提供虛假資料,最嚴重可被取消資格、追討款項甚至觸犯法例。以下會用2026最新資料,拆解資產轉移是否合法、討論區真實意見、長生津「資產」點計、上限及審查時間,方便你幫屋企長者作出合理安排(而不是踩界鋌而走險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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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者生活津貼可以轉移資產給家人或子女嗎?
官方如何回應「轉資產」?
社會福利署在《長者生活津貼入息及資產常見問題》中,對於資產轉移有清楚原則:
- 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自己及配偶/同居伴侶的所有入息及資產狀況。
- 若在申請前刻意把大筆資產(例如存款、股票、物業)以贈與、低價轉讓或轉帳方式轉到子女/親屬名下,但實際上仍享有實益或控制權,社署可視為刻意隱瞞資產。
- 一旦被發現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,除即時取消長生津外,亦可追討已發放款項,個案嚴重時更可能涉嫌違反《盜竊罪條例》或欺詐罪行。
因此,簡單把資產轉到子女戶口,並不會「自動消失」,若社署在覆核時發現有可疑轉帳紀錄或聯名戶口資金流動,仍可以要求解釋和補充文件。
合法「資產規劃」與違規「資產轉移」的分別
多個財經及福利攻略文章都提醒,兩者差別在於:你是否仍然實際控制或受益於這些資產。
- 有風險的做法:
- 將大筆現金或存款轉入子女戶口,但仍由自己決定如何使用;
- 以極低價或無償把投資物業轉名給家人,但實際租金仍交回自己;
- 與子女開聯名戶口,只是想把部分存款「搬去另一邊」。
- 較被接受的做法(前提是如實申報):
- 合理地安排退休資產,例如購買年金或具現金價值保險,按官方計算方法有部分不列入資產;
- 在未計劃申請任何資助前,就已長期與子女共同管理資產,並由雙方承擔開支責任,而非臨近申請時突然大額轉帳。
專家普遍建議:如要「資產規劃」,應以官方認可方法(例如政府年金、部分保險產品)調整資產結構,而非事後補鑊式「走資」,既有法律風險亦容易令家庭關係複雜化。
親子王國及連登討論區關於資產轉移的經驗及意見
討論區常見問題與「街坊智慧」
在親子王國、LIHKG等討論區中,有不少長生津相關帖文,例如:「阿媽有20幾萬存款,可唔可以先轉比我再申請?」「父母有第二層樓收租,值唔值得賣樓攞長生津?」等。
綜合多個帖文及懶人包整理,常見幾類意見:
- 主張「唔好呃政府」派
- 有網民直言:「長生津本身就係幫真係冇乜資源嘅老人家,明知自己有樓有錢,仲專登走資為拎津貼,係呃制度。」
- 亦有人提示,近期已有社工及中介因協助隱藏資產而被捕,不值得為每月幾千元冒風險。
- 「合法規劃」派
- 部分網民會建議父母利用政府年金、保險等工具,把流動資產轉為長期現金流,既可減少「資產數字」,又有退休現金來源。
- 有人貼出官方列明「不計入資產項目」清單,提醒善用這些合法灰色地帶,而非在申請前短期內突擊轉帳。
- 實戰分享派
- 有人分享把父母部分資產提前送給子女多年,之後才考慮申請長生津,認為「早安排、早講清楚」,比臨時走資安全。
- 亦有人坦言:即使成功把錢轉走,之後父母看醫生或生活開支仍然要靠子女支援,未必真的「賺到」。
整體氛圍
可見討論區對「資產轉移」態度非常兩極,但較多理性意見都會提醒:
- 長生津是扶貧工具,不應靠瞞騙方式取得。
- 長者把所有資產轉到子女名下,一旦關係破裂或子女財務出事,很可能失去保障。
- 真正想幫長者改善生活,不一定靠長生津一條路,可以考慮家庭內部支援+合資格時才申請福利。
這些實戰意見,寫文時可引用作「網民分享」,提醒讀者不要只看數字,而忽略法律風險與家庭關係。
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定義是什麼?
要談資產轉移,先要清楚什麼算是「資產」。
社會福利署在官方文件中,把長生津資產定義為申請人及其配偶所擁有的可變現財富,包括現金、存款、投資及非自住物業等。
需要計算在內的資產
根據官方FAQ及多個攻略整理,須計入資產的項目包括:
- 現金(包括家中存現、外幣現金)
- 銀行儲蓄(活期、定期、港元及外幣存款)
- 聯名戶口(一般按50%計算,或按雙方書面聲明的比例分攤)
- 股票、基金、債券、結構性產品等投資
- 非自住物業(包括收租樓、祖屋、海外物業),以市值計算淨值
- 商業權益(獨資、合夥或有限公司股份)
- 部分具現金價值的保險/投資產品(視乎計算準則)
一般可豁免或不計入的項目
常見不計算在資產之列的包括:
- 自住物業(自住樓本身資產價值毋須申報作為資產,但若轉為收租則另計)
- 強積金強制性部分的累算權益(未提取前一般不計)
- 部分年金/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可獲豁免或按特定方式折減(視乎官方最新指引)
因此,有財務策劃師會建議長者善用政府年金或長期保險產品,將部分流動資產轉為退休現金流,既合乎規則,又避免把所有錢送給子女後失去控制權。
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上限是多少?
長生津設有入息及資產雙重上限,2026年金額已因通脹作出上調。
綜合最新福利攻略及社署資料,2026年大約水平如下(以長者生活津貼合併後的新制作參考):
| 申請類別 | 每月入息上限(約) | 資產總值上限(約) |
|---|---|---|
| 單身長者 | 約 11,500 元 | 約 410,000 元 |
| 夫婦(合計) | 約 17,500 元 | 約 620,000 元 |
其他來源(如2025–2026懶人包)也提供接近數值,例如單身約10,770–11,000元,資產約406,000–410,000元,夫婦約16,440–17,500元,資產約616,000–620,000元,實際以社署公布為準。
注意幾點:
- 入息包括退休金、兼職收入、收租淨額等;
- 夫婦其中一方未滿65歲也要一併申報其資產與入息;
- 如資產或入息超過上限,即使只超少少,原則上也不合資格領取長生津。
這也是為何「資產轉移」問題會成為焦點,因為很多長者其實只是略高於上限一點。
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審查時間
申請時的審查時間點
社署在處理長生津申請時,一般會以申請日前一段時間作為資產及入息的審查期間,詳細做法包括:
- 申請表會要求提供最近期的銀行結單、存摺紀錄、投資帳戶文件等;
- 社署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供「指定月份」的資產紀錄,例如申請前某一個月的月底結餘;
- 若懷疑在申請前突然出現大額轉帳或不尋常提款,可要求申請人解釋並提供補充文件(例如贈與証明、合約等)。
換句話說,即使你在申請前兩三個月突然把錢轉走,帳面上資產似乎減少了,社署仍可透過過往紀錄看出資金流向,並評估是否屬刻意規避審查。
定期覆核與追查期
長生津並非一次過審查終身有效,社署會不定期/按既定周期覆核受助人的入息及資產狀況:
- 受助人須按要求填寫覆查表及提交最新資產證明;
- 如在受助期間資產突然大幅增加(例如收到大額贈與、賣樓收款、贏大獎等),有義務主動通知社署;
- 如日後在覆核中被發現早年有刻意隱瞞或虛假申報,社署可追溯追回已發津貼,並視乎情況移交執法部門。
因此,不存在「轉資產捱過第一次審查就沒事」的情況,長期來看風險仍然存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