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願醫保扣稅點填報稅表?如何索取合資格保費資料?(附常見問題+所需文件)
香港稅務條例容許納稅人就自願醫保計劃 (VHIS) 認可產品的「合資格保費」申索扣稅,但實務上不少人於填寫報稅表時,仍不清楚應在何處勾選及輸入金額,導致未有充分利用相關稅務優惠。
事實上,無論透過「稅務易」(eTAX)進行電子報稅,抑或以紙本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申報,只要於正確欄目填寫每名受保人的合資格保費,系統或稅務局均會自動按每名受保人上限 8,000 港元處理扣除額。
下文將分別說明在 eTAX 及 BIR60 報稅表中填報自願醫保扣稅的具體步驟,並說明如何取得「合資格保費」數據、為本人、配偶以及其他指明親屬分別填報,以及如不慎遺漏或錯誤填報時,可如何在法定時限內補申請或更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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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稅前需要準備什麼?
在填寫報稅表之前,宜先備妥下列文件及資料,以便準確輸入金額及受保人資料:
- 保險公司就相關課稅年度簽發的「保單年度結單」或「合資格保費證明」,其中會列明每名受保人於該年度的合資格保費總額。
- 各受保人的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及香港身分證號碼(或旅遊證件號碼,如適用)。
- 如同一保單涉及多名持有人,亦宜釐清實際繳費比例,以免於報稅時重複或錯誤申請扣稅。
雖然報稅時一般毋須隨報稅表一併提交上述證明文件,但稅務局提醒,納稅人須將有關文件妥為保存不少於6年,以備日後查核之用。
使用 eTAX 報稅,自願醫保扣稅點填?
透過「稅務易」(eTAX)申報自願醫保扣稅,大致需完成以下步驟:
- 登入 eTAX 並選擇「報稅」功能
- 登入後,於「稅務狀況」版面點選尚未提交的個別人士報稅表,然後按「報稅」,再依指示閱讀重要提示並進入填寫環節。
- 於「選擇報稅表各部」勾選自願醫保扣稅項目
- 系統會要求納稅人選擇本年度須填報的稅項及扣稅項目,除「薪俸稅」或「個人入息課稅」外,必須同時勾選「根據自願醫保計劃保單繳付的合資格保費」,方會於稍後步驟顯示相關輸入頁面。
- 完成入息及其他扣減部分後,進入「自願醫保合資格保費」專頁
- 填妥收入、強積金供款、其他扣除(如自修開支、慈善捐款等)後,系統會自動顯示一個標示為「根據自願醫保計劃保單繳付的合資格保費」的專頁,供輸入以下三類金額:
- (1) 為本人繳付的合資格保費
- 於此欄輸入於該課稅年度內,為自己作為受保人所繳付的全部合資格保費總額。
- 如僅為本人購買一份自願醫保保單,通常只需填寫此欄即可。
- (2) 為配偶繳付的合資格保費
- 如納稅人為合法配偶購買自願醫保,並由納稅人繳付保費,則可於此欄輸入有關年度的合資格保費總額,並須同時填報配偶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。
- 倘若配偶已於其個人報稅表就同一筆保費申索扣稅,則納稅人不應重複填報。
- (3) 為受養親屬(指明親屬)繳付的合資格保費
- 當納稅人為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或兄弟姊妹等「指明親屬」投保自願醫保時,須在此部分為每名受保人分別輸入:
- 姓名;
- 身分證/證件號碼;
- 與納稅人之關係;
- 該年度的合資格保費金額。
- 系統會自動按每名受保人 8,000 港元的上限計算可扣除額,納稅人無須自行作出截算。
- 當納稅人為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或兄弟姊妹等「指明親屬」投保自願醫保時,須在此部分為每名受保人分別輸入:
- 提交前檢視系統計算之估算稅款
- 完成所有欄目後,eTAX 會顯示估算稅款及各項扣除之摘要,當中已反映自願醫保合資格保費扣除的影響。確認無誤後即可簽署並以電子方式提交報稅表。
填寫紙本報稅表(BIR60),自願醫保扣稅點填?
如納稅人使用實體個別人士報稅表(表格 BIR60),自願醫保保費扣除應填報於第 10A 部(或相近編號)「根據自願醫保計劃保單繳付的合資格保費」一節。
BIR60 第 10A 部的一般結構
以稅務局示範表為例,該部分通常包括以下欄目:
- (1) 為本人繳付的款額
- 填寫該年度內,納稅人為自己作為受保人而繳付的合資格保費總額。
- (2) 為配偶繳付的款額
- 如納稅人為配偶繳付其自願醫保保費,可於此欄填報有關合資格保費。
- 配偶如已在其報稅表同一欄目申索相同保費扣除,則不應於本表重複填報。
- (3) 為其他指明親屬繳付的款額
- 如納稅人為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兄弟姊妹等投保,則於此欄合計填報有關合資格保費總額,並按報稅表指示,於附頁列明每名受保人的姓名、身分證號碼、關係及個別合資格保費金額。
與 eTAX 相同,納稅人只須填報「實際繳付的合資格保費」,稅務局於計算應課稅收入時,會自動以每名受保人 8,000 港元為扣除上限。
如漏報或填錯,可否後補或更正?
倘若納稅人已提交報稅表後,才發現遺漏或錯誤填報自願醫保扣稅,稅務局網站指出,可於有關課稅年度完結後6年內,以書面要求修訂評稅,或提交表格 IR831 申索扣除合資格保費,要點如下:
- 申請時須列明:
- 欲申索扣除的課稅年度;
- 相關自願醫保保單資料及合資格保費金額;
- 受保人姓名及身分證號碼。
- 一般情況下,稅務局會要求附上保險公司發出的保費證明或年度結單,以核實金額。
在稅局批准修訂後,會發出更正評稅通知書,反映新增扣除額及更新後應繳稅款。
常見家庭組合的填寫方式
以下兩個示例,說明如何於 eTAX 或 BIR60 報稅表輸入資料:
示例1:單一納稅人,為自己及一名子女繳付 VHIS 保費
假設納稅人本人合資格保費:6,000 元;子女合資格保費:9,000 元(超過 8,000 上限)。
於 eTAX:
- 在「為本人繳付的合資格保費」欄輸入 6,000;
- 在「為受養親屬繳付的合資格保費」部分新增一列,填寫子女姓名、身分證號碼、關係為「子女」,並輸入 9,000 作為合資格保費。系統於計算時會自動以 8,000 為該子女的扣除上限。
於 BIR60:
- 第 10A 部 (1)「為本人繳付的款額」填寫 6,000;
- 第 10A 部 (3)「為其他指明親屬繳付的款額」填寫 9,000 之總額,並於附頁列明子女資料及個別保費金額。
示例2:已婚夫婦各自報稅,各自為自己購買 VHIS
假設夫婦各自持有一份自願醫保認可產品保單,保費均為 8,000 元或以上;雙方均選擇分開報稅,則:
- 每人於其個人報稅表中,在「為本人繳付的合資格保費」一欄填報自己的合資格保費金額;
- 不需填寫「為配偶繳付的合資格保費」,亦不應於對方報稅表重複申索同一保費扣除。
提交報稅表後需附上證明文件嗎?
在提交報稅表時,您無須附上任何自願醫保保單、保費收據或年度結單作為證明文件。 稅務局在評稅階段並不要求保單持有人提供實體文件,您只需在報稅表上填寫已繳付的合資格保費金額即可。
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忽視文件保留。根據稅務條例,保單持有人必須保留以下文件至少6年(由相應課稅年度結束之日起計),以備稅務局日後查核:保費收據正本(無論是銀行自動轉賬紀錄、保險公司簽發的繳費確認單或其他憑證)及年度保單結單(保險公司應在每個保單年度結束後自動發放)。
使用Bowtie等提供網上平台的保險公司的保單持有人無需特別保存紙本文件,因為所有繳費記錄及保單結單均自動儲存於保險公司的線上系統,隨時可查證。 若您對全年保費支出有疑問,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一份官方的「年度保費支出證明書」,此證明書準確無誤,可直接作為報稅依據。
特殊情況下,若您於申報扣稅後才獲得保費退款,須在退款後的3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,否則可能導致罰款或補加評稅。 報稅時應填寫保費淨額(已繳保費減去退款),確保申報的準確性。
總結
整體而言,自願醫保扣稅的填報程序並不複雜,關鍵在於報稅前先取得各受保人的「合資格保費」數據,於 eTAX 或 BIR60 對應欄目清楚分辨為本人、配偶及指明親屬繳付的款額,並妥善保管相關保費證明。這樣即可在符合法例要求的前提下,既確保醫療保障充足,亦能有效運用自願醫保的稅務扣除安排,減輕整體稅務負擔。
(註: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任何保險或稅務建議。投保前請詳閱保單條款及產品小冊子,並諮詢持牌保險中介人/合資格的稅務代表。)
